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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湖区财政局认真开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工作
编稿时间: 2011-12-14 15:35:26 来源:区财政局 作者:不详 字体: (双击滚屏)

为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,规范会计核算行为,更好地发挥财务会计工作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,近日,我局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、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》及《北湖区财政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标准》要求,对局机关各股室、局属各事业单位和18个乡镇街道财政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。本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、会计凭证、会计账簿、会计核算、会计档案、会计电算化等六个方面26个细项,检查组严格按照《北湖区财政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标准》要求进行了评分。

从检查总体情况来看,我局财政财务工作运行情况良好:一是各股室所、局属各事业单位对此次检查高度重视,检查前都做了充分的准备;二是财务人员积极配合,查漏补缺;三是各股室所和局属各事业单位能较好地贯彻执行会计法律、法规、制度等;四是各项财务会计制度基本齐全;五是会计报告内容基本完整,上报及时。

在检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,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一是存在无证上岗现象。本次检查有8名财会人员没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,不具备从业资格,无证上岗。二是少数部门会计凭证填制不够规范。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存在原始凭证不合法、不完整的现象。存在复印件入账的现象;少量购买货物发票未填写“购货单位”、“日期”等原始凭证的必备要素;少数外来原始凭证未加盖出票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;个别部门已办理出纳手续的原始凭证没有加盖“现金收(付)讫”或“银行收(付)讫”印戳等;存在少数记账凭证没有加盖制单人员、审核人员、记账人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、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签字等现象。三是个别部门会计账簿登记不够规范。检查中发现个别部门账簿启用表填写不齐全,未加盖单位公章、会计主管人员及经管人员印章;账簿存在未登记“凭证号”的现象,个别部门存在机制的现金日记账、银行存款日记账没有按规定打印的现象。四是部分单位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不够规范。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未编报财务情况说明书;存在会计报告未装订成册,未加具封面,未加盖单位公章,未经单位负责人、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、会计机构负责人(或会计主管人员)签名并盖章的现象。五是部分单位内控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待加强。检查中发现部分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不够健全,执行也较欠缺。           

针对上述问题,对被查单位提出以下整改要求:一是加强学习培训,提高认识。财务人员要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,熟练掌握财会规章制度,精通业务知识,胜任本职工作。二是加强会计核算,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。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》、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》及相关会计制度要求,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,处理好每一笔会计业务,确保会计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杜绝不合法、不合理现象。

通过此次检查,将有力推动各部门努力夯实会计基础工作,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和监督,逐步实行会计基础工作的规范化、制度化、科学化,提高会计信息质量,优化资金使用效益,提升财务管理水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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